加入我们

世界创新大奖评选章程(草案)

已发布

2025年09月16日

分享

微信图片.jpg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弘扬科学精神,激励全球创新,表彰为人类科技进步、社会发展与文明进程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企业家及机构,世界创新大会(World Innovation Congress, WIC)特设立“世界创新大奖”(World Innovation Awards)。本大奖旨在构建一个独立、非营利的全球创新领域国际最高荣誉评价体系,表彰那些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重大贡献的突破性创新成就。

第二条 奖项设置

本大奖共设六大奖项,每奖项授奖名额及定位如下:

世界创新奖(0-2名):表彰带来范式级变革的颠覆性科学成就;

创新终身成就奖(3-5名):表彰毕生奉献科研的卓越科学家;

创新科学奖(10名):表彰取得重大突破的顶尖科学家;

全球创新领袖奖(10名):表彰重塑产业格局的商业领袖;

创新先锋奖(10名):表彰以颠覆性技术开辟新赛道的企业;

创新应用奖(20名):表彰将创新技术成功应用并产生规模效益的企业。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大奖评选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学术与产业评价的独立性,不受任何商业、政府或其他外部力量干预。 

第二章 提名与评审

第四条 提名资格

本届大奖采用邀请提名制。提名委员会由大会邀请的全球知名科学家、企业家、往届获奖者、顶尖学术机构及投资机构负责人组成。名委员会应体现地域和领域的广泛代表性,委员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并须签署利益冲突回避承诺。

被提名者不限国籍、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第五条 评审机构

大奖设立国际评审委员会,由全球顶尖科学家、企业家及跨界学者组成。委员会下设科学分会与产业分会,分别负责科学类与产业类奖项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由组委会公开聘任,每届更换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评审委员须对评审过程及结果严格保密,并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利益冲突回避协议。与候选者存在直接利益关联(如师生、合作、亲属、投资关系)的委员须主动申报并全程回避相关评审。 

第六条 评审标准

评审将基于以下维度,具体细则由国际评审委员会制定:

原创性与颠覆性:成果是否开辟了全新的研究或应用方向;

影响力与重要性:成果在其领域内及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广度与深度影响;

可验证性:成果需经时间、市场或同行评议的充分验证;

可持续发展与人类福祉:成果应对保护地球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提升人类健康与福祉有积极且长期的贡献。 

第七条 评审流程

提名征集:2025年12月正式开放提名,2026年3月31日截止。

初评:评审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匿名初审,投票产生入围名单。

公示评议:入围名单将在大会官方平台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接受全球学术界和产业界的实名评议。所有评议意见将归档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参考。

终评:评审委员会召开终审会议,结合公示反馈对入围者进行充分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最终获奖建议名单。各奖项获奖者须获得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多数票。

批准与通知:获奖建议名单报大会理事会批准后,于2026年十周年颁奖典礼现场公布。

第三章 奖励与荣誉

第八条 奖励形式

本大奖为荣誉性公益奖项,对获奖者授予以下荣誉:

本大奖为荣誉性公益奖项,对获奖者授予以下荣誉:

1.“世界创新大奖”特制奖章及证书;

2.受邀在世界创新大会十周年庆典上发表主旨演讲;

3.其杰出创新成就将通过大会全球媒体合作伙伴网络进行广泛、深度的宣传与推广;

4.授予加入“世界创新大奖获得者社区”的资格,参与未来大会系列活动;

5.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奖励。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权归世界创新大会组委会所有。任何修改案须在大会官方网站提前公示30天,征求全球创新社群的意见,最终由组委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 章程解释

1.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世界创新大会组委会;

2.组委会行使解释权时,须遵循本章程的宗旨与基本原则,并基于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建议;

3.所有对章程条款的正式解释均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在大会官方平台公布。

第十一条 生效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为首届世界创新大奖评选的依据。首届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发布《章程实施评估报告》,作为未来修订的参考。

 

世界创新大会组委会

2025年9月15日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