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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创新大奖评选章程(草案)

已发布

2025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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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创新大奖评选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世界创新大奖(World Innovation Awards,WIA)由世界创新大会(World Innovation Congress, WIC)发起设立,致力于构建完整的全球创新价值标杆体系,覆盖从基础科学、经济理论、商业实践、产业应用、青年培育至系统生态的全创新链条。大奖旨在弘扬科学与创新精神,汇聚全球创新力量,表彰为人类文明进步、社会经济发展与科技突破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团队与成果,彰显每一种创新力量在全球发展中的独特价值。

第二条 奖项设置

本大奖共设十大奖项,每奖项授奖名额及定位如下:

一、顶层荣誉:全球创新的巅峰标杆

聚焦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突破性贡献,代表全球创新领域的巅峰标杆。

1.世界创新奖(World Innovation Award)(0-2名)

授予通过单一颠覆性成就为人类文明进程带来范式级变革的突破性贡献者,其影响跨越至少三个学科或产业领域,代表全球创新领域的最高荣誉。

2.创新终身成就奖(Innovation Lifetime Achievement Award)(3-5名)

授予在创新领域作出毕生卓越贡献,开创领域、奠定范式、提携后进的杰出人物,其影响源于开创性成就与对创新生态的持续塑造。

二、核心领域突破:驱动发展的关键力量

覆盖科学、经济、产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建设核心领域,表彰推动各领域实现范式级进步的创新贡献。

3.创新科学奖(Innovation Science Award)(5-7名)

授予在基础科学或应用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里程碑式重大突破的科学家或科研团队,其成果展现显著学科交叉特征,并为未来技术发展开辟全新范式。

4.创新经济奖(Innovation Economics Award)(5-7名)

授予对全球经济发展理论与创新实践产生范式级影响的原创性贡献者,其成果经实践验证具有广泛且显著的社会经济影响。

5.创新商业领袖奖(Innovation Business Leader Award)(5-7名)

授予以具有远见的战略领导力重塑全球或国家级产业格局,在创造卓越商业价值的同时,为行业树立可持续发展与新型商业伦理标杆的商业领袖。

6.创新发展奖(Innovation Development Award)(5-7名)

授予通过创新性解决方案,在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缩小数字鸿沟、促进跨文明对话、改善脆弱地区民生等方面作出卓越且可衡量贡献的组织或个人,其成果体现创新技术的普惠性应用并成功赋能当地社区。

7.创新生态奖(Innovation Ecosystem Award)(5-7名)

授予在构建、培育或优化区域性/全球性创新生态系统中扮演关键基石角色的机构或个人,其通过创建卓越的平台、机制或政策,系统性且可持续地促进人才、资本、技术与信息的高效聚合与流动。

三、前沿实践与未来力量:创新落地的活力引擎

表彰开辟新赛道、推动技术转化与传承创新精神的实践力量,为全球创新注入持续活力。

8.创新先锋奖(Innovation Pioneer Award)(10名)

授予以经严格验证的原创性技术或颠覆性模式,成功开辟全新产业赛道并形成可复制范式的先锋探索者。

9.创新应用奖(Innovation Application Award)(15名)

授予将创新技术转化为规模化商业应用,在过去三年内实现显著经济效益或重大社会效益的企业或团队,其成果具备持续发展潜力。

10.创新青年领袖奖(Innovation Youth Leadership Award)(20名)

授予40岁及以下,展现出卓越领导力、突出贡献,具备清晰创新哲学观的青年领袖,其工作已产生可衡量的行业或社会影响。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大奖评选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经济与产业评价的多元性与独立性,不受任何商业、政府或其他外部力量干预。

第二章 提名与评审

第四条 提名资格

本届大奖采用邀请提名制。提名委员会由大会邀请的全球知名科学家、经济学家、企业家、往届获奖者、顶尖学术机构及投资机构负责人组成。提名委员会应体现地域和领域的广泛代表性,委员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届,并须签署利益冲突回避承诺。

被提名者不限国籍、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第五条 评审机构

大奖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全球顶尖科学家、经济学家、企业家及跨界学者组成。委员会下设科学、经济与产业三个分会,分别负责基础科学类、经济理论类及产业应用类奖项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由组委会公开聘任,每届更换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评审委员须对评审过程及结果严格保密,并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利益冲突回避协议。与候选者存在直接利益关联(如师生、合作、亲属、投资关系)的委员须主动申报并全程回避相关评审。

第六条 评审标准

审将基于以下维度,各奖项可依据其定位对以下标准赋予不同权重。具体细则由国际评审委员会制定:

(一)原创性与颠覆性:成果是否开辟了全新的研究或应用方向;

(二)影响力与重要性:成果在其领域内及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广度与深度影响;

(三)可验证性:成果需经时间、市场、数据或同行评议的充分验证;

(四)可持续发展与人类福祉:成果应对保护地球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提升人类健康与福祉有积极且长期的贡献;

(五)领导力与成长性:适用于领袖类奖项,考察其视野、哲学观及未来潜力。

第七条 评审流程

(一)提名征集:2025年12月正式开放提名,2026年3月31日截止。

(二)初评:各评审分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匿名初审,投票产生入围名单。

(三)公示评议:入围名单将在大会官方平台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接受全球学术界和产业界的实名评议。所有评议意见将归档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参考。

(四)终评:评审委员会召开终审会议,结合公示反馈对入围者进行充分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最终获奖建议名单。各奖项获奖者须获得评审委员会三分之二及以上多数票。

(五)批准与通知:获奖建议名单报大会组委会批准后,于2026年十周年颁奖典礼现场公布。

第三章 奖励与荣誉

第八条 奖励形式

本大奖为荣誉性公益奖项,对获奖者授予以下荣誉:

(一)“世界创新大奖”特制奖章及证书;

(二)受邀在世界创新大会十周年庆典上发表主旨演讲;

(三)其杰出创新成就将通过大会全球媒体合作伙伴网络进行广泛、深度的宣传与推广;

(四)授予加入“世界创新大奖获得者社区”的资格,参与未来大会系列活动;

(五)为“创新青年领袖奖”获得者提供与全球顶尖导师的专项辅导计划与资源对接;

(六)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其他奖励。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权归世界创新大会组委会所有。任何修改案须在大会官方网站提前公示30天,征求全球创新社群的意见,最终由组委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 章程解释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世界创新大会组委会;

(二)组委会行使解释权时,须遵循本章程的宗旨与基本原则,并基于评审委员会的专业建议;

(三)所有对章程条款的正式解释均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在大会官方平台公布。

第十一条 生效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为首届世界创新大奖评选的依据。首届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发布《章程实施评估报告》,作为未来修订的参考。

 

世界创新大会组委会

世界创新大奖评选委员会(筹)

2025年9月15日公告


备注:以上《世界创新大奖评选章程》为首届评选草案,组委会将在公示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后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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