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
2026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公布。文件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和人才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强调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相互衔接的政策安排。
理解这份文件,关键在于回答一个问题:科技进步通过什么机制,才能转化为持续的生产率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这一问题,也是即将于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广州举行的第十届世界创新大会(WIC2026年会)·广州峰会所关注的重要命题。本届广州峰会以“新质生产力驱动增长”为主题,将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变革、经济增长与全球创新合作展开交流,探讨科技创新如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及如何通过产业创新与制度变革培育持续增长的新动能。
从创新战略与治理的角度看,《意见》的深层逻辑,是贯通科技创造、产业应用、市场检验与制度调整,使创新由局部突破走向系统能力。技术打开发展空间,产业把技术转化为产品和服务,制度则影响人才、资本、数据与知识能否有效结合。
因此,发展新质生产力,既需要突破技术瓶颈,也需要打通创新运行中的制度堵点。衡量成效,应看创新是否真正改变了生产方式、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并形成能够持续创造价值的发展能力。
一、把握“质”的跃升:以生产率检验创新成效
《意见》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这为理解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尺度:发展成效不能仅由投资规模、设备数量或产业名称判断,更要看各类生产要素及其组合效率是否发生实质变化。
增加投入可以扩大产出,但投入扩张并不必然带来效率提升。如果资源进入低效项目,或者先进设备缺少人才、流程与组织支撑,新增投入仍可能延续原有增长方式。技术进步只有与资源配置、管理方式和劳动者能力的改善相结合,才能充分释放价值。
这一尺度也有助于理解文件提出的“质态和业态”的关系。业态描述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质态关注生产力的质量与效率。新业态可能承载先进生产力,传统产业也可以通过技术和组织变革实现跃升。产业名称的新旧,不能替代对生产力水平的实际判断。
例如,制造企业引入设备故障预警系统,价值在于能否减少非计划停机、优化维护安排、提高产品质量。如果只是增加传感器和展示屏,而数据没有进入生产决策,流程也没有相应调整,技术投入便尚未充分转化为生产能力。
《意见》统筹部署传统产业改造、新兴产业培育与未来产业布局,正体现了这一逻辑。传统产业拥有生产体系、工程经验、供应链与应用需求,是新技术进入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新兴产业拓展增长空间;未来产业为长期发展储备可能。三者应形成相互支撑的关系。
绿色转型同样属于生产方式的变革。降低资源消耗与环境成本,提高能源和材料利用效率,既能改善生态绩效,也能增强长期竞争力。但这种价值需要进入技术选择、成本核算和市场评价,才能形成持续的转型动力。
对地方和企业而言,判断发展方向,需要把投入与效果联系起来。项目数量、投资规模和建设进度可以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却不能完整说明创新质量。生产效率、产品性能、资源消耗和持续经营能力,才是检验转型成效的重要依据。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驱动力。推动前沿技术突破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是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路径。
二、贯通创新链条:让科技成果接受应用检验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引领力量,但科学发现、技术突破和产业成功之间,存在多个需要跨越的环节。《意见》部署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应用场景开放和科技项目全过程评价,着力解决的正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问题。
实验室中的可行性,需要经过工程化、可靠性、成本和规模化验证。技术能够运行,还要回答用户是否需要、企业能否生产、市场能否接受,以及长期使用是否具有经济性。任何一个环节脱节,都可能使成果停留在技术展示阶段。
创新治理应同时关注研发能力与应用能力。对具有明确应用目标的项目,研发与转化任务应尽早衔接,使用户需求、生产条件和验证安排进入项目设计。应用反馈也应能够反向推动技术改进,形成持续迭代。
中试平台的作用,不仅是提供设备和场地,更在于帮助研发主体发现规模化生产中的问题,积累工艺、质量与成本数据。平台建设需要与产业需求相连接,重视专业服务能力和实际使用效果,避免重建设、轻运行。
应用场景开放则为新技术提供真实检验条件。但场景开放应有明确的需求、责任和评价安排,使技术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获得试用机会,并依据反馈改进。有效的应用示范,需要能够形成可复制的经验,而非停留在一次性展示。
这里必须区分不同研究活动的规律。原创性基础研究具有较强不确定性,不能用短期订单和商业回报统一评价;应用研究与产业化项目,则应更加重视性能、成本和使用效果。分类评价,才能同时保护自由探索与强化应用责任。
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应体现在需求识别、研发投入、技术组织和成果应用的实际能力中。企业接近市场,能够发现问题并组织资源,也需要稳定的投入和合作网络。《意见》提出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用户考核评价成果等安排,有助于强化长期研发与应用反馈,具体执行仍需配套规则进一步明确。
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应形成互补。前者具备平台、供应链和工程化能力,后者往往更灵活、更接近细分需求。开放供应链、完善成果许可与合作安排,可以使更多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化,扩大创新成果进入市场的渠道。
人工智能的价值也应沿着这一逻辑检验。部署模型只是起点,数据质量、业务流程、人员能力和责任安排共同决定应用成效。“人工智能+”需要进入真实生产环节,使技术投入转化为质量改善、效率提高和服务能力增强。
三、改革生产关系:让制度适应创新规律
《意见》的重要着力点,是把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调整联系起来。新技术改变创造价值的方式,也会改变资源使用、收益分配和责任承担的关系。制度不能及时回应,技术潜力就可能被组织壁垒与激励失衡所消耗。
成果转化中的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和人员流动,数据利用中的授权、权益与安全,长期研发中的融资和风险承担,都涉及具体制度安排。许多合作难以推进,原因在于各方缺少可以遵循、能够兑现的规则。
改革的关键,是使权利、责任与激励相互匹配。成果由谁决定使用,贡献如何确认,收益怎样分配,失败如何评价,都应尽可能明确。规则清晰,参与者才能形成合理预期,并作出长期投入。
数据要素尤其需要兼顾流通与保护。数据只有在适当使用中才能创造价值,但使用必须有合法依据、合理边界和安全保障。明确相关权益,降低合规使用成本,促进可信共享,有助于把数据资源转化为生产和服务能力。
金融支持则需要适应创新的周期与风险。早期研发、工程验证和市场拓展具有不同特点,所需资金工具也不相同。耐心资本应建立在专业判断、分阶段投入和风险分担基础上,允许项目在合理周期内接受符合其发展阶段的检验。
容纳创新的不确定性,也需要区分正常探索失败与失职失责。合理的风险承担机制可以鼓励探索,明确的决策程序和监督安排则能防止资源滥用。两者结合,才能使长期投入既有空间,也有约束。
人才制度同样需要回应实际贡献。文件提出推动科研人员考核评价激励与报项目、发论文、评奖励等适度脱钩,有助于减少指标对创新行为的扭曲。原创研究、工程攻关、成果转化和技能创新,应获得相适应的评价,使人才愿意投入重要而又需要长期积累的工作。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决定这些改革能否形成合力。政府需要支持基础研究、公共平台和必要基础设施,维护公平竞争并提供稳定规则;企业需要承担经营责任,依据需求和技术判断进行投入。公共支持应着力解决市场难以独立解决的问题,同时保留市场对产品、成本与效率的检验作用。
监管也应适应技术变化。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需要清晰的风险边界、监测机制与应急安排。可预期、与风险相匹配的监管,有助于降低制度不确定性,使企业在明确责任的条件下探索创新。发展与安全的统筹,应落实为具体规则和治理能力。

第十届世界创新大会·广州峰会将以“新质生产力驱动增长”为主题,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变革与全球创新合作,探讨科技进步转化为经济增长新动能的实现路径。
四、因地制宜与开放合作:形成协同发展的创新格局
新质生产力依赖人才、产业、市场、基础设施和制度条件,不同地区的优势与约束并不相同。因地制宜,意味着从真实能力和实际需求出发确定路径,并通过合作补齐短板。
具备科研优势的地区,可以加强原创研究与成果转化;具有制造基础的地区,可以通过工程创新、数字化和绿色改造提升产业能力;具有农业、能源或服务业优势的地区,也可以围绕自身需求形成新的发展方式。路径可以不同,效率提升与价值创造的要求应当一致。
如果各地同时追逐少数热门产业,重复建设平台、争抢同类项目,资源就可能偏离实际需求。《意见》对一哄而上、盲目投资和泡沫化作出明确约束,具有重要治理意义。地方竞争应更多体现为公共服务、人才环境和合作能力的改善。
未来产业更需要审慎而持续的布局。多元技术路线意味着存在不确定性,投入应与技术验证、市场探索和风险评估相衔接。为探索保留空间,同时依据阶段性进展调整资源,才能减少盲目扩张,提高长期投入的有效性。
区域协同可以扩大各地的发展空间。一个地区未必需要拥有完整产业链,却可以在关键材料、核心部件、工程验证或专业服务等环节形成优势。按照产业链需求开展跨区域合作,有助于减少重复投入,提高专业分工效率。
自主能力与开放合作也应共同推进。自主能力使合作具有更强基础,开放合作则提供知识交流、技术检验和共同创新的机会。《意见》提出在全球配置先进生产要素、主动构建全球创新合作网络,体现了国内能力建设与国际资源协同的联系。
高质量开放应包括联合研究、人才交流、标准合作和国际应用。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开展共同验证、推动规则协调,有助于提升我国组织复杂创新活动的能力,也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合作空间。
世界创新大会(WIC)等国际交流平台,可以在连接科学界、产业界、政府与国际组织方面发挥作用。平台的价值应通过具体合作体现:让交流形成共同研究与产业对接,让项目形成能力提升与持续成果,为开放创新提供实际支持。
结语
《意见》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系统部署,其实施成效取决于科技、产业、市场和制度能否形成合力。
新质生产力的形成,需要以原创创新开拓可能,以产业应用实现价值,以制度改革释放活力,以开放合作扩大空间。最终检验,是创新能否持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实体经济能力,并转化为更加广泛的发展福祉。
从全球视野看,科技进步如何转化为生产率增长,是各国共同面对的重要发展命题。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正在拓展生产力发展的可能性,但技术潜力不会自动转化为经济增长。创新能力、产业基础、制度环境与国际合作,共同影响这一转化过程。
即将举行的第十届世界创新大会·广州峰会,将以“新质生产力驱动增长”为主题,旨在围绕这一重要命题,汇聚全球科学界、产业界、政府及国际组织等各方的智慧与实践,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探索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新路径。
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最终不仅要体现在技术突破和新兴产业的成长上,更要体现在生产效率的持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不断改善,以及创新成果转化为社会进步的实际能力之中。
主要参考资料: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新华社,2026年10月9日。
2.习近平:《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求是》2024年第11期。
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

作者谢云龙,系全球创新战略与治理学者,世界创新大会(WIC)创始人、秘书长。主要开展中国与全球创新战略、创新政策、创新治理及创新发展模式研究。

文章来源:世界创新大会,版权属于原作者,转载请注明文章作者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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